矿业公司增资扩股协议(范本)
2026-07-01 08:48:45
本协议由下列各方于 年 月 日在 省 市/县签署:
甲方: 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 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丙方: 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鉴于:
1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是一家在 省 市/县注册成立的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RMB 万元)。
2甲方、乙方(以下统称为“原股东各方”)为目标公司的合法股东,持有目标公司100%的股权,其中甲方持有 %的股权,乙方持有 %的股权。
3目标公司和原股东各方希望增加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以扩大经营规模。目标公司股东会决议增资扩股后注册资本达人民币 万元。原股东各方均同意由丙方认购目标公司拟增加的全部注册资本,成为目标公司的新股东。
4丙方系经批准成立的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拟通过认购目标公司增资的方式,向目标公司出资人民币 万元,并取得目标公司增资扩股后 %的股权。
鉴于上述,本协议各方经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目标公司增资扩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
除本协议及其附件另有规定外,下列词语的含义是指:
1.1“原公司章程”:是指本协议签订之日的目标公司的公司章程。
1.2“交割日”:是指丙方取得第4.1条约定的全部文件并按照第4.2条的约定向目标公司缴付增加的注册资本的日期。
1.3“本协议”是指甲方、乙方和丙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本增资扩股协议。
1.4“新公司章程”:是指由原股东各方和丙方在本协议签订日所签订的取代原公司章程的新公司章程。
1.5“各方”是指本协议甲方、乙方、丙方等三方。
1.6“验资转用账户”是指为本协议之目的,由目标公司开立的专用验资账户:
开户行:【】
开户名:【】
账号:【】
1.7“基准日”:是指为了本协议项下的增资扩股的需要和目的,而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对目标公司开展财务审计、评估的基准日期,即【】年【】月【】日。
第二条 丙方缴付增资的先决条件
2.1下列条件的全部满足,是丙方向目标公司缴付本协议项下增资的先决条件:
(1) 截止到交割日(包括交割日),目标公司没有改变其经营性质并继续合法持有相关业务的经营许可及本协议附件所列的全部矿业权证;
(2)截止到交割日(包括交割日),目标公司没有出售、转让、出租、抵押、质押或以其他形式处置本协议附件所列的任何资产;
(3) 截止到交割日(包括交割日),目标公司没有承担正常业务往来之外的任何债务或责任;
(4) 截止到交割日(包括交割日),目标公司与原股东各方向丙方披露的目标公司经营、资产、股权等其他状况均未发生任何变化或其中任何情形的变化已经得到丙方的确认和豁免。
2.2原股东各方在此承诺确保满足第2.1款中所规定的全部前提条件。
第三条 增资形式
3.1原股东各方同意并一致确认,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以现金方式向目标公司投资人民币 万元,占增资扩股后注册资本总额的 %。
3.2原股东各方均同意放弃其按各自持股比例及现公司章程规定的优先购买增加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权利。
第四条 丙方的出资
4.1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后 个工作日,原股东各方应向丙方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1)目标公司批准并通过注册资本增加到人民币 万元、同意丙方出资人民币 万元以占增资后注册资本总额的 %的增资方案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2)目标公司同意就本次增资扩股事宜修订原公司章程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3)丙方认可的评估机构针对目标公司出具的审计、评估报告;
(4)甲方、乙方及目标公司分别提供各自主管部门(如果有的话)就本协议项下增资扩股事宜的批复、确认文件。
4.2在丙方收到其满意的符合第4.1款的证明文件后的 工作日内,丙方应指示将本协议第3.1款约定的出资款汇入验资转用帐户,并由目标公司办理有关注册资本增加的验资手续。
第五条 陈述和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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